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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 卖 规 则
总 则
本规则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相关法规,条例和本公司章程,参照国际拍卖通行惯例制订。 本公司的拍卖活动将在上述法律、章程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和展开,并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,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。 参加者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规则所列条款,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。 在本规则中: “当事人”一词是对拍卖人、委托人、竞买人和买受人的统称 “本公司”是指安徽(兆城)拍卖有限责任公司。 “委托人”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“委托人”有时亦称卖家。 “竞买人”是指参加竞购拍卖标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。 “买受人”是指以最高应价得到拍卖标的竞买人。 “竞买人”、“买受人”有时亦统称买家。 “拍卖标的”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。 本公司有权利根据本规则的原则,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。对涉及的法律问题,依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行。
关于竞买人和买受人(买家)的规定
关于竞买人
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凭身份证、护照及其它有效证件填写竞买人登记表,领取竞买证,进场凭证换取竞买号牌,以取得竞买权。 竞买人非经事先出具书面证明,证实其为代理人,本公司一律视其为竞买人全人。 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各项条款。 竞买人在拍卖中举起号牌即表示接受此时拍卖标的价格。 竞买人应对自己在任何价位的应价负责,一经拍卖师落槌即认定为最高出价人,不得反悔,并应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,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。 竞买人有权有偿索取拍卖标的图录等相关资料,有权于拍卖预展期间查看拍卖标的,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瑕疵。 拍卖标的图录(目录) 本公司印制的拍卖标的图录(目录)及相关说明资料不作为正式出版物,仅作为拍卖预告和拍卖标的的介绍。
拍卖标的图录(目录)主要是对拍卖标的的作者、来历、年代、尺寸、材质、保存情况和估计售价等提供一种参考性的文字说明和图片资料,不表明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质量、真伪等作为提供及拍卖底价。 因印刷或摄片造成图录作品的色调、层次等与原物有误差,应以原物为准。 竞买人应于拍卖日前仔细查看欲竞买之拍卖标的原物。买受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理由提出退货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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